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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选派专职团干和青年教师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

点击次数:  更新时间:2013-09-05

全院各位青年老师:

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团的十七大精神以及《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》(教党[2013]12号)的工作要求,在高校深化实施“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”,同时进一步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,共青团中央、教育部党组于日前下发了《关于2013年从全国高校选派团干部和青年教师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》,从高等学校中选派共青团干部和青年教师,到县级团委开展为期一年的挂职工作。

根据文件精神,经研究,我校决定从院(系)团委书记、副书记、校团委机关内设机构干部以及青年教师中选派人员参与挂职工作,请有意报名的同志将《选派干部登记表》于9月6日(周五)中午12:00前报送院团委(联系人:李懿 电话:68753570)。

附件:

1.《关于2013年从全省高校选派团干部和青年教师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》(鄂青联发[2013]38号)

2.《选派干部登记表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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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三年九月三日